(ROMANIA)
一、签证要求
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1、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邀请函需由一个在罗马尼亚有正式住址的法人出具,由罗马尼亚公证处公证、地方警察局护照部门登记盖章。
2、派遣函(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须注明出访人员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日期,职业,出访目的,费用负担,返回中国的保证等内容)
3、往返机票订单
4、旅馆订单
5、境外医疗保险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申根签证保险)
6、护照复印件
7、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二、签证情况
1、使馆每一、三、五上午受理签发签证
2、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及该签证的复印件,全程机票及机票复印件
3、按照欧盟有关要求,从2008年7月11日起,罗简化外国人过境罗马尼亚签证手续。对原先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须办理过境签证的外国人,如持有以下证件,则可免签在罗过境不超过5天。
* 持完全实行申根制度的欧盟成员国的签证或有关证件
* 持保加利亚或塞浦路斯颁发的有效短期签证、长期签证或居留证;
* 持瑞士或列支敦士登颁发的有效居留证。
罗外交部同时提醒有关国家公民注意以下几方面:
4 、取得签证之后,在进入罗马尼亚过境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有有效签证的护照、邀请函原件、足够旅行的金钱(视在罗停留时间,约每天70美元)及往返机票。
三、签证表格
1、一表(表格为A3纸张,请勿网上下载,直接至签证处领取,英文大写字母填写,填表日期须填送领馆的日期),两照(贴一张,另一张别在护照资料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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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签证或有关证件的有效期须超出在罗过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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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无需申办罗过境签证,有关外国公民也应携带有效护照等身份证件、旅行目的和旅行条件证明文件以及过境期间的生活维持费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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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罗国家警报名单或对罗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国际关系造成威胁的外国公民将被拒绝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