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PUBLIC OF PANAMA)
一、签证要求:
1、邀请函原件(中英文各一份)。
2、经贸团组出具本公司的银行存款证明,中、外方英文资金证明。
3、非外交官提供机票订单。
4、护照复印件。
二、签证情况:
1、须提前2周申请,巴方一般发给60天有效的1次入境签证。
2、转机不出机场可以不办签证;出机场要办过境签证:提供往返机票订单。
3、驻华机构:巴拿马驻中国贸易发展办事处,电话:010-65325981
北京塔园外交公寓6-1-11
三、团组填表时须递交:
1、两表,用大写字母填写;两张照片,贴右上角。
2、专用英文名单表一份。
3、巴拿马签证申请材料表。
签证申请材料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