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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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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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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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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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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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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发送《领事司认证接案程序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2、外交部关于重新授权外国驻华总领事馆领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认证的通知;
3、外交部领事司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外办代办领事认证事;
4、领事认证手册公证认证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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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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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单据认证需开具单位行政介绍信。需注明单据文书编号、类别、使用国;
2、公证书认证要公证处公函。需注明公证书使用国、使用具体目的、认证件数、申办人姓名、公证书编号等内容;
3、内容完备、制作符合规定的公证文书。公证文书的签署、公证部门的红印和钢印必须清晰、声明人签名不能遗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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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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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案:接案人员收取相关文书及资料;
2、收款:接案人员核对材料中的申办人/单位名称、申办国家及份数无误后,开具收款单;
3、发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发件;
4、邮寄:把经审查合格的申请认证文书材料寄往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5、取件:电话通知客户取件,核对后与客户交接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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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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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办领事认证办事时限自接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需提前取件,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按加急件办理。代办外交部,使领馆认证时间以外交部、使领馆认证完毕寄回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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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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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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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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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外办认证费用
(1)民事证书每证收取认证费50元,代办费每证收取60元。
(2)加急件收费标准:一个工作日取件每本加收认证会费50元,代办加急费60元。
(3)代办领馆认证费每证120元。
2、外交部认证费用
外交部认证费(含邮寄费)平件每本收费50元,急件每本收费100元,代办费120元。如需送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平件每本加收60元,急件加收90元。
3、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费用,根据各国使馆规定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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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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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外国机构服务中心认证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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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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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 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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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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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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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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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7815074,0591-8782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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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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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780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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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办事指南
2007-11-02 20: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