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因公出国(境)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条件
我省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以及有关团体可按照国家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派遣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
办事流程
   申办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的基本程序是先进行出国(境)任务批件和人员审查批件的申办,再进行因公护照及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申办。
    申办出国(境)任务批件,须由派遣单位向其主管单位提出任务申请,再由主管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具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的部门报批。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后,向该主管单位出具《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申办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须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具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权的部门提出申请。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部门对拟派遣人员进行审查批准后,向派遣单位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申办因公护照及签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凭《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文号,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因公护照(通行证)颁发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准后,签发护照(通行证及签注)、送办签证。
申办任务批件需提供的材料
1、厅局人员提供出访申请报告,随附地(厅)级干部出访简况表;处级及其以下人员非经贸出访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非经贸团组、人员审批申报表。
2、人员名单(另列)。
3、出访国家邀请函(复印件)及其译文。
4、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需提供其厅局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5、有关团组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申办因公护照、签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任务批件                 
2、有效的政审批件文号(处级以下)
3、前往国邀请函                      
4 、照片
5、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前往国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有关表格
申办因公港澳通行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任务批件                   
2、有效的政审批件文号(处级以下)
3 照片                                
4、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有关表格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类:
    1、因公护照费:50元/本   2、护照加急费:25元/本
    3、护照特急费:40元/本   4、两年有效《通行证》:45元/证
    5、五年有效《通行证》:50元/证
    6、一次有效签注:20元/次
    7、多次有效、常驻签注:100元/次
    8、签证代办费:300元/人.国
    9、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本
    10、填表费:20元/份
二、代收款项类
     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往返邮寄费:20元/人
     3、传真费(国外): 60元/批 8人以下,每超1人加10元
     4、出境证明:50/人
办理期限
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
任务的审核、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所需的工作时限,不含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时间)。
护照
通行证
6本以下
护照:4个工作日,加急3个工作日
通行证:3个工作日,加急2个工作日
7本以上
护照、通行证:5个工作日,加急4个工作日
1、6人以下团组全体人员持旧护照且不需办理签证的为3个工作日。
2、办理特急件为1个工作日或当日取。
表格下载
一、申办任务批件
二、申办护照、通行证
三、申办签证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周五下午为内部办公时间不对外。
联系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350003
 联系人
邱亮
联系电话
0591-878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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