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N)
一、签证要求
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1、邀请函
2、提供返签件(返签号):须由伊方邀请单位向伊外交部提出申请。伊外交部批准后,将批件副本寄给申请人,伊驻华使馆凭国内通知和申请人提供的批件副本发给签证。
二、签证情况
1、伊方一般发给3个月(或1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2、护照上如有以色列签证将被拒签。
3、凡经伊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伊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的一次过境签证。过境停留期限根据照会或公函要求确定。
4、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在伊境内停留1个月。若需在对方国内逗留1个月,应在入境后7天内,根据对方的法律和规章,申办居留登记手续。
伊朗签证
200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