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签证
 
(BULGARIA)
 
一、签证要求:

    1、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

    2、商务旅行,需要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务旅行邀请函原件;派遣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公证书
   
    3、文化交流,需要提供:文化部或相关市政府市长的邀请函原件
   
    4、体育交流,需要提供:青少年和体育部或者相关体育俱乐部的邀请函原件
   
    5、出访单位出具的派遣函,需要包含个人信息,在职时间、职务、具体旅行目的、停留时间、旅行费用哪一方支付并保证会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保加利亚,派遣函打印在有公司抬头和地址、联系电话的信纸上,由公司法人签字、盖章并注明公司法人的名字和职务(中英文件)

   6、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护照资料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二、签证情况:

    1、过境签证停留签证签发给由一个国家经过保加利亚共和国前往另一个国家并在24小时内离开保加利亚的外国公民。

过境停留签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持有者可以一次、二次或者多次过境。持多次过境签证过境保加利亚共

和国的次数在6个月内不超过90次。

    申请过境停留签证,申请人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有效的境外旅行文件(如:护照);
    *有效的境外旅行文件的个人资料页和签证页的复印件以及/或者前往国和目的地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如有必要;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和彩色照片1张(照片尺寸3.5厘米乘以4.5厘米、粘贴在申请表上);
    *保证顺利过境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或者足够负担继续旅行的财政证明;
    *每次过境需要有不少于50欧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流通货币的财政证明以确保足够承担过境的费用。

    2、工作时间为每周二周四10:00-12:00;签证周期为:短期签证5个工作,长期签证1个月;
三、团组填表时须递交:

    1、一表,3.5cm*4.5cm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2、保加利亚签证申请材料表。签证申请材料表.pdf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