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王国
 
(SWEDEN)
 
一、签证要求:

    1、邀请函原件,包括申请人的访瑞目的,停留期限和具体日程安排(时间、地点、活动及联系人)。

    2、中方公司/单位出具的英文派遣函(需用公函,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时注明公司地址、电话、传真、申请人职务、访问目的、费用负担和其回国担保)。

    3、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PRV)。

    4、境外旅行医疗保险(其中医疗保险的保额应达到3万欧元,即300000元人民币)。

    5、护照复印件两份。

二、签证情况:

    1、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申办签证。

    2、凡经瑞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机票订单,瑞方发给允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三、团组填表时须递交:

    1、三张彩照。

      (1)6个月内的白底彩照三张,尺寸为宽35mm X 长45mm,面部尺寸约为长35mm X 宽25mm。

      (2)数码照片、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翻拍照及一次性快照均不予受理。

      (3)允许使用佩戴眼镜的照片,但眼睛须清晰可见。眼镜片必须是无色的,眼镜面不能有反光。

    2、瑞典签证申请材料表。签证申请材料表.pdf
                           瑞典签证申请材料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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