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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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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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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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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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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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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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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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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是友好城市关系前提下,基层单位如学校、医院、机场、港口等如确有需要对外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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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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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主管单位来函原件 2份
2、结好关系协议书中、外文本(草案)原件/复印件 2份
3、结好单位基本情况 原件/复印件 2份
4、对方表示结好的意向书或者对方领导来函原件/复印件 2份
5、双方开展交流的情况介绍原件/复印件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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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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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任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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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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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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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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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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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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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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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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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友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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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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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10楼友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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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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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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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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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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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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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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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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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8785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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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办事指南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