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中心: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外事办党风廉政工作规程》等廉政制度,决定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办处级干部2011年度廉政情况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廉政考评的对象是办机关处级干部和中心正副总经理。
(二)处级领导干部主要考评:贯彻落实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情况,完成2011年度廉政任务情况;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个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三)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主要考评个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
二、考评方法、时间和步骤
(一)考评工作在办党组的领导下,由本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处级干部自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步骤如下:
1.2011年12月底前,认真对照《廉政准则》、省里《关于2011年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中省外办“7+1”项廉政工作任务,对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一年来本部门开展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中心总经理撰写述廉报告,其他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议登记表》(附表)。
2.2012年1月,召开全办处级干部述廉大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中心总经理按照考评要求进行述廉。同时,对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分别进行民主测评。
3.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述廉以及测评结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群众评议意见,对考评对象提出综合考评意见,2012年1月报办党组,并确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好”、“一般”和“差”三个等次。对考评结果为“差”的处级干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纪检组并报党组。
三、考评的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廉政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二)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要对照我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回顾总结一年来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对照检查个人带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政准则、厉行节约要求等廉政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针对民主生活会中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三)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和所在部门及支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被评为“一般”或“差”等次的处级干部,当年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不能评为“优秀”, 所在部门及支部不能评为“四优”文明处室及“五个好”党支部。
附件: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评议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